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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将全面实施入户调查

记者从9月7日召开的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议上了解到,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按照普查阶段性工作要求,在全面完成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工作的基础上,将全面实施入户调查。

  去年以来,我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了普查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地相继组建了普查机构,筹措落实普查经费,研究制定普查方案,强化普查培训与宣传教育,加强普查清查质量核查,较好地完成了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并通过国家验收。经国家审定,全省纳入入户调查的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274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95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85座、生活源锅炉4372台、入河排污口170个,共计8523条清查数据通过国家质量审核后确认入库,全省污染源普查名录库基本建成,为全面实施入户调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面入户调查阶段是获取数据最重要的基础性环节,对完成整个普查任务、取得良好成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开展全面入户调查,摸清各类污染源的活动水平、基本信息,建立科学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体系,据此将改善环境质量的具体要求落到每个排放源。我省将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在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领导、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清查确定的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好入户调查工作,并在分工负责的前提下,加强现场核查、分级审核、抽样评估等工作力度,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实现普查数据真实有效。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和我省普查工作方案、有关技术规定和时间要求,将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数据的上报工作,力争于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入户调查工作。(宋明慧)